澳大利亞議會(huì )于2009年8月25日通過(guò)應對氣侯變化法案,設定可再生能源使用標準,確定了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將占電力需求的20%。
應對氣侯變化法案將基于排放交易機制,該法案使可再生能源目標的設定值是2001年上屆政府設定目標的4倍。
為實(shí)現新的目標,將在今后10年內對新的清潔能源項目投入超過(guò)200億澳元(168億美元)。
據稱(chēng),為滿(mǎn)足這一目標,將大量投資風(fēng)力發(fā)電能力,風(fēng)能發(fā)電潛力為6000MW,在今后10年內,將投入120億~180億澳元(108億~150億美元)。
但分析指出,即使可再生能源目標使可再生能源提高4倍,澳大利亞到2020年的排放仍將比2000年高出20%。
責任編輯: 中國能源網(wǎng)
標簽:澳大利亞 可再生能源